利元亨大厦。图/利元享官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9时召开2021年第18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元亨)科创板IPO申请。

近日,利元亨又发布招股书,准备IPO。利元亨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安防等行业提供高端装备和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包括锂电池制造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和其他行业制造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45%、93.91%、95.79%和 82.79%,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新能源科技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76%、67.39%、74.44%和 59.85%,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对第一大客户存在依赖的风险。

如果未来新能源科技减少设备资产的投入,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获得新能源科技的订单,且公司不能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招股书披露,2016-2018年,利元亨的应收账款分别为2556.22万元、3641.70万元和7235.81万元,应收账款逐年增加。其中,2017年和2018年,利元亨的应收账款较上期分别增长了42.15%和109.29%。

最近三年,利元亨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760.00万元、9134.83万元和18833.63万元,,因为融资成本较高,各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分别为631.75万元、624.56万元和711.99万元。

但是在资金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利元亨却还有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2017-2019年,利元亨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4.82万元、332.47万元、168.69万元,这些收益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所取得的收益。向银行贷款的资金成本肯定高远高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虽然财务存在压力,但向股东分红却非常慷慨。2017年和2019年,利元亨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这两次现金分红分别为3016.22万元和1380万元。

2017-2019年年末,利元亨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4,480.02万元、49,024.02万元、44,749.18万元。而2017-2019年利元亨营业收入分别为40,004.50万元、67,160.28万元和88,889.69万元。其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6%、73%、50%。

2017-2020年,利元亨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分别为 967.66 万元、6,429.04 万元、 -9,121.48 万元和 -1,1800万元,近两年为负值且数额巨大。存货高,净现金流为负,公司压力由此可见一斑。

这家公司前身利元亨精密发生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单位犯罪。

因此,这一问题受到关注。2019年5月13日,利元亨在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时提到了前身的单位犯罪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俊雄曾担任利元亨精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利元亨精密重合度较高,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利元亨精密犯罪承担个人责任或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存在其他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利元亨精密是否属于单位犯罪,请保荐机构补充提供刑事判决书。

根据回复显示,利元亨精密、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下称“本案”),大冶市人民法院已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作出判决,出具(2016)鄂 0281 刑初 252 号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认定利元亨精密、周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元亨精密被判处罚金 25 万元并退赃款 1,873,836.65 元;周俊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交所在首轮问询函中关注到,利元亨2014年11月收购了利元亨精密与生产相关的主要资产,承接了主要业务和人员。

根据大冶市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作出的(2016)鄂 0281 刑初 252号刑事判决书,利元亨精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属于单位犯罪。根据该判决书,利元亨精密应退还赃款 1,873,836.65 元,缴纳罚金 25 万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利元亨精密已退还赃款并缴纳罚金,其刑罚已执行完毕。

原文作者:辛晓海
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