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财),这家国内期货交易软件龙头,目前正处于冲击创业板的关键时期。
招股书显示,文华财经成立于2006 年,主营业务是以交易软件终端为载体,向金融衍生品投资者提供行情数据、交易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文华财经第二次谋求上市。
早在2015年11月,文华财经便向创业板递交了上市申请材料,但是在2018年4月终止了审核。
最新数据显示,2018-2020年,文华财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4亿元、2.10亿元、1.92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6.72%、-8.57%;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80.06万元、7843.68万元、7577.47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26%、-3.39%。不难看出,2020年开始,文华财经营收和净利润同时开始下滑。
更为值的注意的是,此次文华财经卷土重来,拟募资6.52亿元,除了投向云端量化投资软件系统开发、新一代资管系统开发两个研发项目以及研究院建设项目之外,还有1.2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报告期内,文华财经大手笔现金分红累计2.4亿元,尤其是今年6月突击分红1亿元。
一边分红,一边又募集流动资金,文华财经此举缺失合理性。
另外,招股书显示,在开始二次上市前,创始股东郑培强选择低价清仓离场,另两位首次IPO时“突击”入股的股东随后不久也清仓或卖掉一半持股。不过,郑培强的10元每股转让价格较1个月后的公司股份转让价格相差巨大,种种疑问值得深思。
分红2.4亿称现金流良好,却要募集流动资金
上文提到,文华财经2020年业绩表现并不理想。但是,这并不妨碍其现金分红的决心。
今年6月,文华财经宣布2020年度分红1亿元,且同月便向股东支付了分红款。
若以2020年归母净利润7577.47万元计算,2020年度股利支付率超过130%。
实际上,报告期内,文华财经年年分红。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文华财经分别分红6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
再加上今年6月的1亿元分红,文华财经在报告期内累计现金分红2.4亿元。
数据显示,2018年-2021年上半年,文华财经归母净利润合计2.36亿元,扣非净利润合计2.30亿元。也就是说,2.4亿元的现金分红,相当于分光了文华财经近几年的全部盈利。
对于累计现金分红2.4亿元,中文华财经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公司现金流良好,具备现金分红的基础”,“公司具备分红回报股东的能力”。
不过,根据招股书,此次文华财经拟募资6.52亿元,除了投向云端量化投资软件系统开发、新一代资管系统开发两个研发项目以及研究院建设项目之外,还有1.2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也就是说,文华财经在解释2.4亿元现金分红时,还坚称“公司现金流良好,具备现金分红的基础”。结果在披露募资用途时,文华财经还要募资1.2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前后说辞颇为矛盾。
招股书显示,文华财经的实际控制人为尚守哲,报告期内其直接持有公司250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4%,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如此大手笔分红,最大的受益人非实际控制人尚守哲莫属。
结合此类情况来看,文华财经在上市前一边大手笔分红、一边又募集流动资金,有很大的“圈钱”之嫌。
二次上市前多名股东退出,股份转让价格存疑
除此之外,文华财经此次上市前的多起股东转让股份事宜,也疑点重重。
郑培强,作为文华财经的创始股东、曾经的数据部员,在公司2018年终止审核之后、重启IPO之前的2019年,选择清仓退出。
招股书显示,2019年7月1日,郑培强与文华财经实际控制人尚守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郑培强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持股即36万股股份,以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尚守哲。
而在一个月后的,2019年8月2日,文华财经另一位股东——尹锋,与苏州中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40万股股份,按照29元/股的价格作价1160万元转让给苏州中新。
此次,尹锋清仓了持有的文华财经全部股份,且转让价格相当于1个月前郑培强清仓价格的2.9倍。
而在4个多月后的2019年12月27,文华财经另一位股东——迟睿峰,与国创至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40万股股份,同样按照29元/股的价格作价1160万元转让给国创至辉。据悉,此次迟睿峰出让了公司一半持股。
资料显示,尹锋、迟睿峰二人是首次上市前、2014年10月突击入股文华财经,且未在公司任职,因此二人入股目的显然是为了上市。
那么,问题来了。
首先,郑培强作为文华财经的创始人、以及首次上市前突击入股的尹锋、迟睿峰,为何又在二次上市之前纷纷退出?
再者,郑培强2019年7月向实际控制人尚守哲转让股份价格为10元/股,而在一个月后,尹锋转让公司股份的价格就高达29元/股,两次股份转让的定价或估值基础是什么?
围绕创始股东郑培强和实际控制人尚守哲,以及首次上市突击入股股东尹锋、迟睿峰,一系列疑点需要文化财经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