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这是邓小平同志早年对经济发展的设想。我们看到共同富裕是国家一早就布置好的安排,但我们现在要看到,很多企业老板是把钱赚来后,转移到国外。

某企业家曾说:钱完全是我们辛辛苦苦赚出来的。我们辛苦自己赚的钱,我们爱往哪投就往哪投,这个企业的投资自由,或者说资本流动的自由,本身就是国家法制层面的一个最基本的衡量,企业如果没有投资自主权,这个社会我看也就无所谓自由和公平了,是吧。

但在网上有人讽刺说,如果不是银行贷款,国家支持,你能发展起来吗?还有人说小平同志说先富带动后富,但有些人富起来后不是带动后富,是往外转移资产。带动别国经济给别国交税。这样对吗?

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是吃了这个亏的。”因此,“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通过“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其中他特别强调:“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他态度再鲜明不过地说:“这个问题要解决!”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这次中央层面说得很明确: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但目前我们看到太多的企业老板为富不仁,996这些都不说了,有些企业老板不但将财产转移到国外,还不断一股权激励的名义侵吞国有资产,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其富而患其为富不仁,有些企业老板为了转移资产不但买通媒体沉默,还动用公检法当打手,谁揭露就将谁抓起来。

前几年,有家中国的牧场老板说,他们的奶卖不掉,最后喷发1.6元一公斤卖个某个企业,牧场低价卖奶,但收奶的企业却对消费者卖高价,因此赚的盆满钵满,牧场老板表示某企业高利润全是剥削我们这些上游企业,这些老板赚了钱不是回报社会,而是将财产转移到美国,这家企业的富裕坑害了多少人,但有权有势,谁干质疑就动用公检法抓起来,不是共同富裕,而是为富不仁。

现在提共同富裕,但有个老板却在利用股权激励名义将公司资产转化未个人资产,肆无忌惮丝毫不想收手,从一个走关系进了某个企业的员工,靠拍马屁上位后迅速将个人身价做到百亿。

而这样的资本家身上有案底,却因有权有势至今逍遥法外。这样的事情不处理,共同富裕就无法实现。

实现共同富裕,还有把资本家胡作非为的权力关进笼子里。

原文作者:欧阳凡
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