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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思维的销售人员向消费者孙某推销课程时,告知孙某“购60节课赠20节课”,在完成购买后,才告知其赠送的20节课程中,只有5节课是直接赠送,其他15节需要每周在微信朋友圈分享特定内容,才能获赠。这种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即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